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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赴上海参加全球互联网保险创新论坛

2016-11-21   

  2016年11月20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复星集团联合主办的首届“全球互联网保险创新论坛”在上海召开。公司副总裁王长明,互联网保险部负责人吕卫军一行出席会议。

  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周延礼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球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互联网保险异军突起,成为全球保险业、特别是中国保险业一大亮点。当前,全球金融科技创新推动互联网保险向纵深变革,主要表现在金融科技创新成为互联网保险发展核心动力;金融科技创新推动市场主体跨界融合;金融科技创新呼唤监管政策与时俱进。

  周延礼表示,中国互联网保险发展正在迈入新纪元。从创新发展的角度看,中国互联网保险经历了以渠道创新为中心的互联网保险1.0阶段、以产品创新为中心的互联网保险2.0阶段,现在正进入以商业模式创新为中心的互联网保险3.0阶段。未来中国互联网保险可能会呈现四个特点:一是行业发展前景更加广阔,二是创新驱动行业升级,三是保障功能逐步增强,四是跨界合作势在必行。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互联网保费总额飙升近69倍,达2234亿元;互联网保费在保险业总保费中的比重从0.2%攀升至9.2%。可以说,业务规模急剧扩张、产品结构日益多元、销售渠道深刻变革、跨界融合不断加剧、技术创新加速迭代。纵观整个互联网保险市场,呈现出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空前繁荣。

  不过,周延礼强调,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也对监管提出新课题。互联网保险发展前景很美好,但如何推动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特别是如何防范互联网保险风险,需要我们静下心来,深入研究,努力探索。在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中要关注两个问题:一是风险防范问题。金融危机期间,美国最大商业保险提供商——美国国际集团(AIG)的垮掉,给全球保险业深刻警示:要坚持保险姓保、要加强风险研判。当前中国国内尚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但仍需警惕行业交叉传染的风险、一些机构或个人涉嫌非法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风险、保险业经营过程中的规范性风险。二是监管有效性问题。从各国各地区互联网保险监管的发展历程来看,普遍要求互联网保险机构和相关行为需遵守现有的监管框架,对传统保险和互联网保险从市场准入、偿付能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角度进行一致的监管。但同时,互联网保险在地域监管、数据安全和信息披露等三方面挑战着传统监管体系,促使监管机构思考如何在鼓励创新和加强监管之间寻求平衡。

  会上,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前主席希拉?拜尔、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和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朱进元分别从不同角度阐释了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其中,中保协会长朱进元在会上提出:中国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背后也蕴藏着一系列问题。一是当前互联网与保险业之间的跨界融合主要浮于表层,多数是将线下产品搬到线上销售的简单“搬运工”,尚未真正深入到商业模式层面;二是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吸引了各路资本竞相布局,在扩大了参与范围的同时,相关行业规则尚不健全,容易滋生风险交叉传染、无资质非法经营和经营行为不规范等各类隐患,需要有关各方高度警惕。

  中国保监会发改部副主任罗胜、上海保交所董事长曾于瑾等出席会议,复星集团、平安集团、腾讯集团、蚂蚁金服、国内外各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金融科技公司的高管,各大媒体记者400余人参加本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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