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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基金

历经一年不懈追偿 垫付费用终得偿还——中原农险南阳市服务站全额追回救助基金垫付款

2017-09-10   

  1、案情简介

  2016年03月29日,南阳市车站路发生交通事故,张某驾车与杨某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杨某被送往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伤情严重,经审核,道路救助基金为其垫付抢救费用30534.70元。依据南阳市公安局交通安全事故处理二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杨某、张某负事故主、次责任。

  2、追偿过程

  中原农险服务站工作人员在完成案件垫付申请后,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向当地管理机构、交警部门汇报案件进展。在向杨某追偿过程中,了解到杨某已取得保险公司赔偿款(包含肇事机动车应偿还的救助基金垫付款),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杨某,并要求其归还救助基金垫付款,但杨某否认已取得了赔偿,只偿还其责任范围内的垫付款,拒绝偿还肇事机动车应偿还的基金垫付款。由此,案件进入了诉讼追偿程序。

  追偿人员整理完本案相关诉讼材料后,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人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接收此案之后,通知了车方保险公司进行举证,车方保险公司提供了与受伤方签署的三方协议,协议里清晰的显示了包含医疗费用的每一笔赔偿款,法院对此协议达成认可,建议撤诉,改诉受害人,并将三方协议证据材料提供给了救助基金。

  3、追偿结果

  工作人员带着三方协议证据材料再次与杨某取得联系,经过多次沟通,并告知其相关法律关系,杨某家属在商议之后最终同意偿还,并于2017年7月16日将剩余款项全额偿还救助基金。

  4、案件分析

  本案受害人在已得赔偿之后,故意隐瞒事实,而车方、保险公司拒绝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给追偿工作带来很大不便。但南阳市服务站工作人员通过积极协商,反复宣导基金政策,在法律权威的震慑下受害方将垫付款如数归还,救助基金也撤销诉讼,追偿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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