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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国各地农业保险动态

2017-06-23   来源:全国农险平台

  1、广西试点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 农户自负比例40%

  为稳定广西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加大保险支持广西现代种业发展力度,保障广西粮食生产用种安全,近日,广西印发《关于开展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水稻制种保险试点。

  根据承保方案,每亩水稻保险金额为2000元,费率为8%,每亩保费160元,自治区财政给予60%保费补贴,农户及制种企业自负40%即64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免交保费,保险责任涵盖风灾、火灾、旱灾、冰雹、地震、病虫害以及持续低高温造成的结实率损失等主要生产风险。

  试点首年将在南宁、柳州、桂林、贺州、玉林、百色等主要制种地区开展,计划试点面积6.26万亩,预计保费规模达1000万元,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过亿元。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保险试点将有效提升农户应对自然灾害风险能力,稳定农民收入、保障农民利益,对于推进广西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2、四川推出青(红)脆李地方特色水果保险

  四川推出青(红)脆李地方特色水果保险。青(红)脆李是四川茂县近年来积极发展的特色种植产业,是当地农民的主要创收来源之一。近日,中航安盟四川分公司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调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率先开展了青(红)脆李地方特色水果保险试点,保额1000元-5000元,由农户自主选择,费率6%,政府补贴80%,农户自缴20%。

  3、陕西铜川开展政策性丹参保险试点

  2017年,铜川市政策性丹参保险试点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依法合规、自主自愿”的原则,试点面积为1000亩(不含育苗),每亩保额1000元,费率4%。作为铜川市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示范区的重点项目,政策性丹参保险每亩40元的保费由铜川中医药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补贴90%,投保人承担10%,试点面积达到2016年铜川市丹参种植面积的1/4,为建立中药材种植风险防控机制进行积极探索。

  4、江西全面提高水稻保障水平 农户自缴比例下降5%

  江西保监局与江西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出台政策,多方位加大对水稻保险支持力度。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扩展低温冷害、雷击、火灾、野生动物侵袭等灾害事故风险作为保险责任,并合理设置责任免除。

  降低相对免赔额。将相对免赔率由现行的30%下调至15%。

  提高保险金额。水稻保险金额由每亩200元或300元提高至每亩400元,基本覆盖农户种植水稻物化成本。

  减轻农民负担。费率由6%降低为5%,农户自缴比例由30%降为25%,调动农户投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扩大保险期间。保险期间除了涵盖水稻生长期,还延长至收割期间,实现保险风险全覆盖。

  简化理赔手续。合并或减免保险单等非必要索赔单证,同时应从便民角度出发,减免损失原因等证明资料。

  5、上海从四个方面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一是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为了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上海保监局联合市农委和市财政局,推动上海地方出台了保费补贴政策、农业巨灾保险分散机制等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二是自上而下,搭建推动农险发展组织架构。在市级层面,建立了高层次的规划协调平台,成立了上海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在涉农区县层面,建立了以区、县农委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为主体的基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队伍,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式的农险基层服务体系。三是创新驱动,升级优化农业保险产品体系。近年来,上海地区陆续探索开展了蔬菜价格保险、生猪价格保险、鸡蛋价格保险等创新型险种。2016年,上海进行了粮食作物收入保险的试点,并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保险+期货”的创新试点,构建了从保自然风险向保市场风险转变的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体系。四是政策引导,出台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优惠政策。为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对蔬菜一次性投保面积在50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财政补贴保额上浮10%的奖励政策。

  6、新疆保险业积极推动农险改革

  新疆保险业积极推动农险改革,多层面支持新疆“三农”发展,新疆保监局积极与自治区党委深改办、农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开展林果业政策保险等多项调研,结合新疆农业及农险特点制订改革方案报送自治区,推动新疆农险改革走向深入。

  据了解,自2010年4月开始,自治区就参照政策性农业保险办法,在阿克苏市正式开启政策性林果业保险工作。为红枣、苹果、香梨、核桃等特色林果投保,防范风灾、雹灾、冻害、洪灾等自然灾害。采取定额保险形式,结果期林果保额为1000元/亩,费率9%,保费补贴由自治区财政承担65%,市财政承担12.78%,农户自负22.2%。2016年,库尔勒市由政府按每亩20元的补贴标准,为全市45万亩香梨购买保险。补贴率为85%。参保的梨园如果受灾,每亩地最高可获赔保险金1700元。参保果农表示,买了保险,心里踏实多了,“给香梨上了保险,遇到天灾至少不会赔本。”

  据统计,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新疆农险累计承保农户36.34万户次,种植业承保面积585.69万亩,养殖业承保各类牲畜107.34万头,赔款支出0.9亿元,受益农牧民1.81万户次。各财产险公司累计投入农业保险防灾防损费用259.01万元,积极采取止灾减损措施,防范和减轻农业受灾风险。

  7、辽宁发挥保险机制为农业农村发展增添新动能 为农民持续增收拓展新渠道

  近日,辽宁省政府印发《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突出强调发挥保险机制促进农民增收的四大举措:一是强化农业保险“保”的功能。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实现覆盖完全成本。进一步完善推广农机具保险、农房保险,推动农业基础设施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二是丰富农业保险“品”的特色。以各类指数保险、农产品质量保险、特色农业保险等为重点,实现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进一步探索新型产品和服务。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范围,丰富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工具。三是发挥农业保险“防”的优势。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健全灾害预报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与保险经营机构的合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渠道,提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四是加快涉农保险与其他金融业“合”的速度。推动小额信贷保险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增强产品、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提供“低门槛、低成本、易操作”的保险服务。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发挥融资担保增信功能。

  8、保险业服务重庆特色效益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重庆保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引导保险业积极探索参与重庆特色效益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的方法和路径,推动涉农保险从保成本向保收入、保大宗向保特色、保灾害向保价格、保生产向保产业升级,在保险支农惠农、助推农业现代化、助推脱贫攻坚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主要做法和成效

  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金履约保证保险,保障农村土地流转风险。2016年,安诚产险在“江津现代农业园区”,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金履约保证保险。该险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出方(农户)为被保险人,保费占土地流转年租金的8%,采取政府补贴70%、转入方承担30%的共担模式。转入方如未按约定向农户支付流转土地租金,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该项工作的推行改变了以往政府在土地流转风险处置上全额兜底的模式,较好规避了因土地转入方长期拖欠租金或因转入方无力继续经营而“跑路”引发的农村社会稳定问题,为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助推重庆市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积累了经验。

  积极推动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发展,保障农业生产风险。选择体现地方特色、具有产业规模、农户投保意愿强烈,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有较大意义的农产品为保障对象,着力提高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让保险惠及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6年,具有产业优势的生猪(含能繁母猪)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47亿元,占农险总保费的46.75%,对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的覆盖面达50%以上。柑橘、渔业、蔬菜、肉牛、山羊、花椒、辣椒等特色农险产品达18个,涵盖全市主要特色效益农业。

  大力推进农产品收益保险试点,保障农业生产收益风险。先后启动水稻、生猪、柑橘和蔬菜(含榨菜)收益保险试点,通过锁定价格和产量,较好规避农业生产面临的市场风险,实现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价值”、保自然风险向保市场风险的转变。2016年,累计承保生猪25.5万头、水稻4.4万亩、蔬菜5.7万亩,提供收益保障5.9亿元。农户只承担保费的30%,其余部分市级财政、区县财政按6∶4负担。农户每1元预期收益只需1分多钱保费,两级财政支出可撬动保险为农户提供20-30倍的收益保障,此外,保险业还积极开展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血橙价格指数保险,为下一步纵深推进收益保险奠定良好的风险分散基础。

  积极探索“保险+信贷”模式,促进农村金融创新服务。保险业将生猪、能繁母猪等规模养殖户以及特色产业规模经营主体纳入重点支持对象,通过农业保险、保证保险的增信功能,采取保单权益转让、险资直投等方式,撬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有效投放,为全市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效益农业提供资金保障。如,2016年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通过“农业保险+收益保险+险资支农”的模式,在荣昌区、永川区、南川区、涪陵区、黔江区直投资金558万元,帮助农林企业、种养殖大户获得贷款13.75亿元。

  全面参与农业全产业链风险管理的机制构想

  保险全面参与农业全产业链风险管理,还没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今后一段时间,保险业将紧紧抓住重庆市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的关键环节,不断总结经验,加快创新,提高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提供综合性金融保险服务。

  融资保障环节。加强不同金融业态合作,将涉农保险与农业信贷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结合,撬动信贷资金有效投放。一是推动农业保单质押贷款。盘活农业保险保单,促进保险公司与涉农银行加强合作,开展“保费贷”“生产贷”,向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支持。二是推动险资支农直接融资试点。推动保险公司将生猪、能繁母猪等规模养殖户以及七大特色产业规模经营主体纳入险资支农重点支持对象,为全市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效益农业提供资金保障。三是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推动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

  土地流转环节。认真贯彻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努力扩大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面,助力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土地流转履约保险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切实加强与各区县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合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循序渐进、风险可控”的原则,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保险机制的建立、实施和健康发展。加强与市场化土地流转第三方平台的合作,通过“互联网+土地流转+保险保障”的深度融合,推动流转撮合、违约追偿市场化机制的建立。

  生产加工环节。紧紧围绕重庆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效益农业,创新产品,扩大覆盖面,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加全面足额的保障,惠及更多新兴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努力提高生猪、蔬菜等优势产业保险的承保面,提高农业保险的渗透度和保障水平。二是围绕七大特色效益农业和地方特色农业,加强与市级职能部门、区县政府的协作,积极配套保险服务。三是拓宽保险功能。扩大农村住房、农业设施等保险业务范围和规模。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多档次、高保障农业保险产品和组合型农业保险产品。

  市场销售环节。一是深入推进农产品收益价格保险、目标价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业务创新,实现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价值”、保自然风险向保市场风险的转变。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险、农产品品牌责任保险,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可度,助力政府建立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三是发展农产品物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化解农产品流通、交易风险。

  9、青岛政策性农险注重因地制宜

  山东省青岛市在发展政策性农险中更加注重因地制宜和程序化管理,规定推出新险种需先行试点,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后再行全面推广。

  据介绍,青岛市开展的政策性农险,是指经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由中央、省、市、区(市)等财政部门给予政策支持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领域中的保险品种。优先支持覆盖面广的,对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增收、维护食品安全、区域特色鲜明的有重要意义的农业产品。主要包括:小麦保险、玉米保险、花生保险、马铃薯保险、日光温室大棚蔬菜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育肥猪保险、肉兔保险、森林火灾保险等。目前,正在青岛所辖区(市)试点的险种有葡萄种植保险、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大白菜价格指数保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鸡蛋期货价格保险等。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构建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近日,青岛保监局会同青岛市金融办、财政局、农委、林业局、畜牧兽医局和物价局等7个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17-2020年)》。该《方案》明确了发展政策性农险的指导思想、保险险种、保险程序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对确定增加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新险种,除迫切需要全市推广的之外,一般要选择一定区域进行试点,试点期间为一年。试点结束后,由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价格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由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根据评估报告做出全面推广、对有关保险条款修改后推广、继续试点、终止试点的决定。

  该《方案》提出的“保险程序”包括宣传发动、摸底排查、张榜公示、签订合同、公开信息等内容。同时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完善档案制度、建立健全定损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协保员制度、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切实履行承保责任等。承保公司要严格依法规范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要简化承保理赔手续,理顺操作流程,及时查勘现场,按约定支付赔款,为农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胜劣汰的原则,通过招标方式逐步完善承保体系,推进承保主体多元化。除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另行发文部署外,现有承保公司要持续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工作,努力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及保险条款》同时发布,对相关保险险种的保险标的、投保主体、保险范围、保费标准和保险金额、保险责任、保费补贴比例、投保时间及保险期限、赔偿处理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范。

  

  来源:地方保监局网站、中保网、经济日报、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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