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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提高防范意识 保护个人信息

2020-09-16   

       一、案例简介

       2020年8月,陈先生携带王女士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被保险人为其本人。2020年9月,王女士投诉至某保险公司客服中心,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陈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为其车辆购买了车险,属违规行为,要求退保。

       经调查核实,陈先生在投保时提供了王女士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投保资料,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无法满足王女士的诉求。经过多次协调沟通,双方达成一致,王女士同意撤诉。

       二、风险提示

       作为金融保险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保管好自己的相关证件,尤其是身份证(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等重要的证件,不要将身份证等重要证件轻易转交给他人,以免被非法使用,蒙受损失。如果受到不法侵害,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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