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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启动 机动车肇事逃逸 受害人咋办?——可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

2016-03-23   来源: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侯爱敏)昨日,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项目启动,这一由政府购买服务的基金,将让交通事故中受伤害者得到及时治疗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补充。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该基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委托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承办人,具体承办全省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的申请受理、审核及资金垫付、追偿工作。

 

  据悉,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为财政部门,各市县设立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责。

 

  据了解,三种情形可以申请该基金: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险额的,机动车肇事逃逸的,肇事车辆没有参加交强险的;救助基金的申请分两种情况,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提出垫付申请,丧葬费用由受害人亲属提出垫付申请。

 

  “现实交通事故中,时常会发生车辆肇事逃逸,或者肇事车辆交强险过期等情况,此时如何能最快地替受害者带来‘救命钱’,保障受害者利益,这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最重要的保障作用之一。”河南省交警总队一位负责人表示。

 

  基金实行分级管理、属地救助,也就是说,申请者需要在属地提出申请。据悉,目前服务网点已经达到128个,覆盖了全省18个省辖市和108个县。值得注意的是,提出申请的日期应该在肇事事故发生5日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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