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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果显著

2017-05-02   来源:财政部

  2016年,我省重新修订了《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即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筹集、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管理救助基金。

  一是救助基金购买服务新模式取得初步成效。新模式于2016年3月18日在全省正式启动实施,由中原农险具体承办救助基金委托业务,实现了让专业人办专业事,为救助基金运作管理的专业、高效、全面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是救助基金使用取得新成效。自办法实施一年来,全市共救助交通事故36起,财政部门清算垫付资金104.28万元,支付一次性困难救助费0.5万元,结算率77.54%,占前五年使用总量(37.05万元)的281.45%。目前垫付救助基金追偿工作也依法有序进行,已追偿资金5.3万元,中原农业保险公司近期将把资金划归我市道路救助基金专户。

  三是救助基金运作效率获得新提升。3月15日正式使用河南省救助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中原云上线运行,实现了线上资料传递、网上集中审核、数据及时汇总分析,救助基金垫付从申请受理到办结平均时间为8.16天(含节假日),比原来审核时间明显缩短,为救助基金运作管理的科学化、高效化、规范化、精细化提供了信息技术支撑。

  四是积极做好资金筹集工作。救助基金筹集,是确保救助基金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财政部门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畅通基金筹集渠道,积极筹措本级救助基金,做到“应筹尽筹”,确保“有钱救命”。市级救助基金今年共筹集救助基金468.6万元,其中小车竞价拍卖收入11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6万元,并及时对所属各县拨付基金补助,确保事故发生后,各县市有钱可垫。

  五是加强协调,形成对接顺畅、协同发力的救助工作新格局。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救助工作涉及公安、卫计、农机、民政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积极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部门协同、反应迅速、对接顺畅、运作高效的救助工作合力。

  我市救助基金运行成果显著,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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