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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救助基金

积极探索多途径 寻求追偿新突破——安阳县服务站追偿工作经验交流

2017-06-02   

  自3月18日中原农险承办道路救助基金服务项目以来,“垫付”和“追偿”是救助基金承办工作中的两个重要环节,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可以预见,基金的追偿因涉及各方利益因素影响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追偿工作难度大、成本高,一直以来也是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中原农险安阳县服务站通过探索多种途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破解了追偿垫付资金的难题,追偿工作稳居全省前列。截止4月24日,安阳县共救助9起交通事故案件,垫付金额达31万多元(含省级救助基金垫付案件1起)。其中,对6起案件成功进行了追偿,占全部案件的66.6%,追偿金额近24万元,追偿率为75.5%。

  一、通过向事故责任人直接追偿。垫付完成后,向明确的事故责任人送达偿还通知书,督促其按时偿还。在交警的调解下,具备偿还能力的责任受害方和肇事方均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责任比例偿还。对家庭困难提出分期偿还的责任人,与其签订分期偿还协议承诺书,在承诺的期限内按时偿还。截至目前,通过此方式共计追偿55704.11元。该方式的特点是:责任人有偿还意愿,特别是受害人怀有感恩之心愿意主动偿还。

  二、通过保险公司理赔方式追偿。通过前期与各保险公司积极沟通、广泛交流,多数保险公司接到服务站递交的相关垫付证明材料后,能够在一周内迅速完成审核并给予理赔偿还。截至目前,通过此方式共计追偿41334.51元。该方式的特点是:肇事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第三责任险,提交资料简便,理赔时间快。

  三、通过司法途径诉讼追偿。安阳县法院对救助基金追偿工作非常支持,对于法院已立案的垫付案件,会第一时间告知服务站工作人员,并且同意作为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调解阶段,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诉讼双方交谈,让他们优先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目前通过法院正在审理的追偿案件有3起,涉及追偿金额141884.84元。该方式的特点是:案件垫付金额大,涉及当事人较多,需提交的相关诉讼材料稍多,偿还周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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